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银行dai款、**招投标、开设网店、评选先进甚至商品房出售等方面受到限制,形成“一处失信,处处受限”的局面,信用受损如果存在失信行为,被列入“异常名录”和“黑名单”的企业将伴随“终生”。那么怎么解除经营异常呢? 一、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:所有企业需要在每年的1月1日-6月30日期间登录“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”完成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,将企业较新的基础信息和上一年度的经营信息上报给工商局。 二、公司经营地址出现异常:工商局与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,会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。 解除办法:企业依法办理住所或经营场所变更登记,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。 三、未按规定履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:未按照工商局规定日期内进行公示,被工商局纳入经营异常名录。 解除办法:先进行即时信息公示,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。 各位老板如企业有出现经营异常,需要尽快出来,“你若委托、我必承诺”!公司视名誉为公司的生命!我公司全体员工将竭诚为您服务,随时欢迎您前来咨询洽谈业务!